新教家函【2016】2号
关于征集家庭教育有关稿件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关工委,各地、州、市教育局关工委:
为做好对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自治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新疆教育报》(汉文)在每年的三、四月份都将面向各地征集家庭教育相关稿件。今年我们将组织专版,交流推广各地家教工作开展的先进经验,总结传承好家教、好家风。具体方案如下: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质量如何,关系到孩子的终身发展,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提升家长的教育素质,提高其育人水平,家庭教育工作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2015年10月,《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从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不断加强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专版稿件要求:
1.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发挥好家长委员会作用、办好家长学校等主题,选取工作成效最突出的一个方面,展示好经验好做法。
2.主题突出,点面结合,用生动的事例、鲜活的语言呈现突破难题的办法、过程及带来的变化。
3.文章控制在1500字以内。
4.配合文章主题选择优质图片,画面生动、主题突出,每幅图片不小于100k,图片请勿粘贴在word文档内,单独传送。请附图片说明和作者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5.文章请于4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传至《新疆教育报》(汉文)邮箱:xjjyb3****@sina.com。联系人:金艳电话0991—2862435。
二、家风记忆和家风故事专版稿件要求
1.由各地推荐模范家长或优秀家庭,围绕民族团结一家亲;讲究道德、诚实守信;重视学习,崇尚知识;勤俭持家、尊重劳动;家庭和睦、合理教子;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良好主题,讲述自己的家风记忆和家风故事,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2.每篇稿件围绕一个主题讲故事。语言生动,活泼,故事性强。
3.每篇字数请控制在2000字以内。
4.稿件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5.文章请于4月10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传至《新疆教育报》(汉文)邮箱:xjjyb4****@sina.com。联系人:黄凤0991—2860572。
三、联系人及电话:李霞 0991— 7606306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