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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台县第十一小学第三届青少年讲故事、诗歌朗诵通知

2015年05月12日 09:50:36 访问量:203

关于举办轮台县第十一小学第三届青少年讲故事、诗歌朗诵通知

教学点中心学校

为了丰富我青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增强学生课外阅读的兴趣,经研究,决定在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举办第轮台县第十一小学青少年讲故事、诗歌朗诵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民族团结

二、参赛对象:

中小学生。

三、比赛时间:

2015年5月20日16:00

四、比赛地点:

轮台县第十一小学

五、比赛分组设置

1、一、二年级组:讲故事

2、三—六年级组:诗歌朗诵

六、参赛要求:

1、一二年级故事内容以及三—六年级诗歌朗诵要紧扣“民族团结教育”这一主题,要求内容详实、表意积极,情节生动、有吸引力。

2、普通话发音要标准、语气生动、语言流畅、感情流露自然,避免背诵现象。

3、参赛选手服装得体,动作自然大方,表情丰富,具有感染力。

4、讲故事时间控制在3-5分钟(超时酌情扣分),诗歌朗诵人数控制在5—15人之间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分组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八、报名办法:

1、每组优秀选手推荐参加,人数不限

2、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15

3、报名热线:152****6117   黄蓉

4、报名地点:轮台县第十一小学少先队活动室。

九、有关要求:

1、杨静、孙晓庆、张春燕、张黎霞、邵福敏、佐日古丽·艾散教师作为大赛评委,海里帕·亚森、阿娜尔古丽·亚库普合分。

2、此次活动由轮台县第十一小学承办,请各教学点、中心校各中队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本校开展“民族团结”讲故事、诗歌朗诵比赛,积极做好本校青少年儿童参赛的动员和组织工作,按文件要求认真选派选手参加全比赛。

 

                                    轮台县第十一小学

                                         2015年5月11日

编辑:阿不力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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