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轮台县第十一小学第三届青少年讲故事、诗歌朗诵通知
全乡各教学点、中心学校:
为了丰富我乡青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增强学生课外阅读的兴趣,经研究,决定在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举办第三届轮台县第十一小学青少年讲故事、诗歌朗诵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民族团结
二、参赛对象:
全乡中小学生。
三、比赛时间:
2015年5月20日16:00
四、比赛地点:
轮台县第十一小学
五、比赛分组设置
1、一、二年级组:讲故事
2、三—六年级组:诗歌朗诵
六、参赛要求:
1、一二年级故事内容以及三—六年级诗歌朗诵要紧扣“民族团结教育”这一主题,要求内容详实、表意积极,情节生动、有吸引力。
2、普通话发音要标准、语气生动、语言流畅、感情流露自然,避免背诵现象。
3、参赛选手服装得体,动作自然大方,表情丰富,具有感染力。
4、讲故事时间控制在3-5分钟(超时酌情扣分),诗歌朗诵人数控制在5—15人之间。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分组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八、报名办法:
1、每组优秀选手推荐参加,人数不限。
2、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15日
3、报名热线:152****6117 黄蓉
4、报名地点:轮台县第十一小学少先队活动室。
九、有关要求:
1、杨静、孙晓庆、张春燕、张黎霞、邵福敏、佐日古丽·艾散教师作为大赛评委,海里帕·亚森、阿娜尔古丽·亚库普合分。
2、此次活动由轮台县第十一小学承办,请各教学点、中心校各中队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本校开展“民族团结”讲故事、诗歌朗诵比赛,积极做好本校青少年儿童参赛的动员和组织工作,按文件要求认真选派选手参加全乡比赛。
轮台县第十一小学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