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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自治区首届基础教育微课大赛的通知

2016年03月09日 18:03:15 访问量:58

关于举办自治区首届基础教育微课大赛的通知

 

新教基办〔2016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新媒体、新技术深入应用,促进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举办自治区首届中小学微课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中小学微课大赛由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主办,新疆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新疆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网络研修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为做好本次大赛的指导和组织工作,自治区成立组委会,由基础教育处、教师工作处、教育科学研究院、电教馆等处室和单位参加。各地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动员组织本地教师参加本次大赛,确保参赛质量和水平。

二、参赛范围和对象

本次微课大赛面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相关教科研人员、教育信息化研发人员,分中小学和幼儿园两大类,设学前教育组、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四个组别。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相关科研单位、研发机构均可参赛,中小学校申报微课参赛,幼儿园申报数字故事参赛,其他单位不限。

三、参赛内容及要求

(一)微课参赛要求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一般用于解释知识点的核心概念或内容、方法演示、知识应用讲解,时间长度一般在5~10分钟。除了视频,微课还包括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微课短小精悍、生动灵活,不能简单采用课堂教学过程再现的实录方式或剪辑课堂实录的方式制作。

参赛教师应以教育部颁布的《教师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分学科和学段自选内容,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微视频,并配套提供辅助材料。制作要求及相关材料如下:

1.教学视频。视频资源的制作和编辑方式要符合教学实际的需求,可通过拍摄、录屏、多媒体软件制作或三者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制作。拍摄是指利用专业摄像机等设备拍摄、制作加工成“微课”视频;录屏是指利用屏幕录制软件、声音输入设备,同步录制教师在电脑屏幕(或电子白板、一体机等)上演示、操作、讲解的授课内容和声音制作成“微课”视频;多媒体软件制作是指利用动画软件(FlashMaya3DMax等)生成微课。

教学视频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有字幕提示主要教学内容。视频格式可用以下任一种:mp4flvwmv,分辨率不低于640×480

2.多媒体教学课件。多媒体教学课件限定为PowerPoint格式。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视频合理搭配,单独提交。其它与教学内容相关的辅助材料如练习测试、教学评价、多媒体素材等也可单独提交。

3.教学设计。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方面内容,并在开头注明讲课内容所属年级、学科、课程及适用对象等信息。文件格式:word

微课评审标准见附件1

(二)数字故事参赛要求

数字故事是编写故事,把传统讲故事的艺术与信息技术工具结合在一起,整合文本、图片、视频、音乐、动画等多媒体元素,创造可视化故事或情境的数字化作品,适用于为幼儿和低年级学生创设游戏、学习和教育情境。

参赛教师可根据已有的故事脚本,也可从社会生活和教学实际出发原创故事脚本,灵活选用PPTFlash动画、视频制作、和数字相册软件等,制作成5~10分钟的数字故事。要求文字脚本完整,故事主题鲜明,展示内容生动,表现形式新颖,富有教育意义,能有效创设情境,激发高质量的学习体验和情感体验。数字故事评审标准见附件2

 

四、参赛程序和时间

本次大赛分县(市、区)初赛、地(州、市)复赛和自治区决赛三个阶段逐级开展。初赛和复赛由各地组织评选,决赛阶段通过网络上传参赛作品,自治区采取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新疆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网络研修平台”(****)是决赛阶段的网络平台,具有作品上传、评审投票、技能培训、资源推送、信息发布等功能。为便于各地组织培训和参赛,本次大赛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县(市、区)初赛阶段:2016310620。开展动员培训,推送制作软件和素材资源,为教师广泛参赛做好准备。各学校制作参赛作品,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评选,推选优秀作品参加地(州、市)复赛。

(二)地(州、市)复赛阶段:20166212016810。在县(市、区)初赛的基础上,以地(州、市)为单位开展评选,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决赛。

(三)自治区决赛阶段:20168111010。各地推荐上传优秀作品,自治区教育厅通过专家评审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决赛,评选出自治区级获奖作品。

(四)表彰推广阶段:教育厅对自治区级获奖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获奖作品将在全区范围推广应用。

五、作品报送要求

(一)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地、县两级教研单位或个人参赛,经地、县逐级评选后,由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向教育厅推荐参加决赛;厅属单位、自治区注册研发单位和个人参赛,由该单位筛选后向教育厅推荐。

(二)参加自治区决赛的作品需上传至“新疆教师专业发展研修资源平台”(教师在平台实名注册后,即可根据学段和学科上传作品),上传时间为2016826~20161010,在此期间,平台将开放作品上传功能,其余时间关闭上传。请各地有序组织教师按期完成上传,保证作品有效进入自治区决赛。

(三)参加自治区决赛的作品要填写《作品申报表》(附件3),《作品汇总表》(附件4),经地、县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签署推荐意见后,由地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纸质版(11份)报送教育厅。《作品申报表》和《作品汇总表》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1010,同时报送电子版。

六、评审和表彰

(一)自治区决赛采取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学前教育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等组别,聘请知名教育专家担任组长,并从自治区专家库中按学段和学科随机抽取专家担任评委。经专家评审和小组合议评出的优秀作品,进入网络投票环节。网络投票结束后,通过评审专家全体会议确定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对评审出的获奖作品,将在新疆教育厅网站(****)公示。

 

七、有关事项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首届中小学微课大赛作为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全面动员,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好初赛和复赛,通过评比表彰等形式,推选出优秀微课和数字故事作品,提高竞赛水平和效果。

(二)所有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侵害他人版权,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即视为同意将本人作品在全区推广和共享。

(三)请各地(或单位)于310日前将组织机构和联系人回执(附件5)报送至新疆教育科学研究院。

 

 

活动官方网站:****

联系人:鲁增福   贺强

活动评委会邮箱:xjh****@163.com

电话:****  2607069 2605087

 

 

编辑:阿不力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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