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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6年05月31日 11:07:47 访问量:44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技厅函[2015]29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部署,教育部、财政部于2012年底联合启动实施了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为全面检验项目完成情况,进一步巩固项目成果,持续开展教学应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决定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实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的教学点。

  二、验收依据

  1.《教育部关于全面启动实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的通知》(教技函〔201274号);

  2.《财政部关于下达2012年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2447号);

  3.《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3248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信推办〔201415号)。

  三、验收内容

  1.设备配备。设备配备是否达到项目技术方案的基本要求,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是否按规范使用,地方财政是否提供设备运行、维护和更新的经费保障等。

  2.教学应用。教学点教师培训是否达到项目要求;教师应用设备和资源进行日常教学的情况,特别是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情况;以县域为单位、发挥中心校作用的组织实施情况。

  3.机制建设。在保障项目效益持续发挥方面的政策制度和机制体制建设情况,如中心校带教学点的帮扶机制、设备运行维护更新和资源应用的机制等。

  四、验收要求

  1.本次验收工作以省级项目验收表、总结报告和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数据信息(数据20154月底数据为准)为依据,教育部和财政部将适时组织抽查。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市县组织学校完成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和更新工作,并及时审核;2015518日前,将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验收表(见附件)以正式文件报教育部(一式两份);按照2014年教育部有关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完成情况通报中关于项目总结报告的要求,尚未正式报送项目总结报告的省份,请将总结报告与验收表一并提交,同时发送电子版。

  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本次验收工作,充分发掘教学点应用设备和资源开展教学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广泛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将有关材料与项目验收表一并报送教育部。

  五、联系方式

  1.教育部科技司信息化处 任昌山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moe.****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

  邮编:100816

  2.财政部教科文司二处 王征

  联系电话:****

  附件: 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验收表.doc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5423

 

编辑:阿不力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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