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管理使用协议书
为推动学校信息化进程,提高教师计算机运用水平,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强化学校笔记本电脑管理,凡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的办公室与个人,需与学校签订笔记本电脑管理使用协议书:
一、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笔记本发给办公室与个人,学校必须建立电脑编号、入册、定期检查、回收等记录档案,使用者办理领用手续,产权归学校所有。所领用电脑型号:ACER VERTIOND430编号: 。
二、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将笔记本用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长期放在家中或外借,不得私自将信息、数据和相关资料透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用笔记本电脑接私活或从事违法活动。
三、笔记本电脑领回后保管并负责其安全,若使用人将笔记本电脑遗失或损坏,按当年评估价进行赔偿。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学校联系供应商,厂家负责维修。严禁私自拆装和不按要求使用,若人为因素损坏笔记本电脑及其附件,其维修费用由领用人承担。如领用者发生工作变动(正常调动、岗位变动、辞职、辞退、退休等),务必将笔记本电脑及其附件交回学校。
四、电脑原则上只准用于工作,严禁安装、观看、传播反动、淫秽、违反国家法律的游戏、图片、文件、VCD等,违者学校将收管电脑并给予严肃处理;
五、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设备,领用人员在使用笔记本电脑的过程中,要依照笔记本电脑使用注意事项和管理办法使用,注意清洁卫生,悉心爱护,严格保管。
六、在学校承办重大工作事项需借用笔记本电脑时,领用人应服从学校安排,积极配合。如使用人因故离开本单位或请假不在工作,笔记本电脑应交回学校。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领用人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领用人签字:
签订日期: